政治局会议再议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畅通“两个循环”为何重要?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14 14:57:12作者:橙橘网
最近关注富阳区楼市的小伙伴注意了,今天又有利好消息!
今天中午,富阳区发布“提信心、扩消费、促发展”相关政策,针对富阳区范围内发布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文旅、房地产、人才购房、教育服务等方面均有重大优惠性政策发布。
全知道对其中与居民息息相关的重要政策进行了整理,粉丝也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全文。
为进一步提振信心、扩大消费、促进发展,打赢经济翻身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优化公积金服务
2023年10月1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区内公积金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公积金也可以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共享教育资源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湖、富春湾新城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子女可凭网签购房合同在购房所在学区的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入园,教育部门按照招生入学政策予以有序安排。
鼓励单位职工团购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鼓励企(事)业单位购房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富企(事)业单位在本区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一年后,给予购房企(事)业单位实际购房总价1%的补贴。
深化人才购房政策
2023年5月1日起,区级F1、F2、 F3 类人才以及在富企业的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富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分别给予30万元、15 万元、12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在富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的,再一次性给予上述补贴30%的奖励。
促进存量房交易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本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转让本区范围内的存量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新购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购房人已转让存量商品住宅总价1%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新购商品住宅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发放文旅消费券。
分期滚动派发文旅消费券,鼓励市民游客到景区景点、民宿酒店等文旅场所消费。
✍️编辑:小楠 | 主编:小全 |律师:郑晶晶
来源:富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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