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绵阳启动天气黄色预警防护措施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27 14:24:45作者:橙橘网
中新经纬11月27日电 重庆证监局网站27日连发4则监管信息,因2021年度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等,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泰润佳)及公司董事长、董秘被警示,参与年报审计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两名注会也被出具警示函。
年报存虚假记载、内控存缺陷
重庆证监局网站截图
重庆证监局指出,经查,该局发现和泰润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84245777K)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1年度财务数据存在错误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影响2021年净利润-13606151.22元,调整前2021年净利润为26212437.77元,调整后为12606286.55元,调整比例为-51.91%;调整影响2021年净资产-44236038.84元,调整前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117356117.69元,调整后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73120078.85元,调整比例为-37.69%。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文件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公司2021年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部分原材料采购入库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原始凭证编制、使用及保管不规范,个别会计原始凭证不真实。公司会计部门未按制度定期与采购部门、仓储部门、销售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会计部门销售台账信息与仓储部门产成品台账信息、销售部门销售订单统计数据存在不一致。存货盘点执行不到位,相关盘点资料未妥善保管。会计工作交接未编制移交清册、监交流程执行不到位,交接资料存在遗失。
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等环节管理不规范。销售审批、单据编制、销售退回等环节管理不规范。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执行不到位,仅与个别客户进行对账,且对账函编制不规范。印章保管、使用未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均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代表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用印登记簿未连续编号,用印记录登记不完整。
出具警示函,董事长、董秘还被监管谈话
重庆证监局指出,和泰润佳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岳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
涂兴明作为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和泰润佳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岳宇、涂兴明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会被警示
《关于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柯绍烈、冯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柯绍烈、冯静执行的和泰润佳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柯绍烈、冯静获取的审计证据中存在部分销售送货单和客户收条签字笔迹不一致、部分客户收条盖章非“鲜章”的异常情形,未对该异常情形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导致未发现部分客户收条不真实的情况。对收入跨期事项未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收入跨期审计调整不准确。对和泰润佳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分类,未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
二、营业成本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在了解和泰润佳存货仓储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情况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营业成本准确性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适当。对和泰润佳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分类,未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研发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未关注了解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部门归属,对研发人员多岗位工时分配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了解和泰润佳长期借款的还款期限,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未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七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柯绍烈、冯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和泰润佳成立于2006年,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营业务是PE流延膜和PE包装袋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流延膜、包装袋、口罩。
业绩方面,据2023年半年报,和泰润佳营收9838.15万元,同比下降37.17%;净利润1024.41万元,同比下降44.22%。(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