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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5 17:29:26作者:橙橘网
呼和浩特蒙古族第二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呼和浩特蒙古族第二幼儿园(原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幼儿园南区)根据《赛罕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呼赛教发〔2023〕45号)通知要求,制定我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小组,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及任务,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组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人数
小班幼儿150名。
(三)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片区内(南二环快速路以北,锡林郭勒南路以东,大学东街、大学西街以南,丝绸之路大道(原东二环路)以西赛罕区行政管辖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有自购住房、赛罕区正居户籍,且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与房产证地址(或网签住房合同地址)一致。对出生报入并随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入园幼儿)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并幼儿监护人持有“无房证明”的适龄幼儿,视为符合“房户一致”的原则要求。(在所居住的小区内,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不可填报我园。)
2.优先招收片区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未超出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房户一致招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赛罕区户籍优先原则补录,录满为止。
特别说明:入园意向为城区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由法定监护人为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否则视为在本区域无入园需求,无法予以录取。
(四)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公告:
2023年5月30日通过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呼和浩特蒙古族第二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2.信息采集:
2023年6月6日8:00—6月13日17:00凡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由法定监护人登陆“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hhtjy.org.cn)进行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双(多)胞胎采取捆绑式报名,只采集其中一名幼儿信息,如果录取,其双(多)胞胎也一同录取。(注:只可填报一所幼儿园,因我园划片区域较大,建议离本园较远的幼儿可以选择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6月16日方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3.现场审核:
2023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幼儿监护人按照幼儿园公众平台发布的招生公告时间,一名监护人带领幼儿持需提交的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信息采集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全部招收;如同一类型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招收。
提交材料:
①幼儿网报信息采集表打印件。
②适龄幼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幼儿页)、父母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片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随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在市四区“无房证明”。
④适龄双(多)胞胎幼儿在现场审核材料时向园方申请捆绑摇号。
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现场审核材料注意事项:
①所有审核材料家长须按通知时间有序来园。
②到园后不扎堆、不聚集;所有人员须严格按照安保人员疏导有序入园。
③每个家庭只允许一位家长带一位幼儿,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
④家长审核完材料后,须立即离园,不在幼儿园内逗留。
4.电脑随机录取:
2023年6月21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5.结果公布:
2023年6月21日晚上8:00后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或到我园西门、北门位置查询招录结果。
6.入园报名:
入园报名具体时间和程序根据录取结果在幼儿园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7.招生咨询电话:
0471—3672012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00
呼和浩特蒙古族第二幼儿园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