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发布多条土地征收公告!涉及这些村子!

更新时间:2023-11-09 22:06:57作者:橙橘网

大兴发布多条土地征收公告!涉及这些村子!

各位亲:

涉及大兴五个村!

这两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发布征地公告!

另外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R1线)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也发布啦

一起来看看吧~


01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11-1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9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水域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三村、王化庄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三村集体土地10.448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礼贤三村征地补偿费总计3448.071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三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3448.071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11-2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9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水域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三村、王化庄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内官庄村集体土地0.0534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内官庄村征地补偿费总计65.622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内官庄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17.622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48.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内官庄村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11-3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9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23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水域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三村、王化庄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大兴区礼贤镇王化庄村集体土地13.1208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二、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临空区(大兴)管委会京临管会纪〔2021〕6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依据地籍库数据界线(省界线)组卷、依据实际权属界线(2015年权属认定线)补偿(该项目位于北京市行政界内、实际权属为廊坊市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高小寨村1.8658公顷的集体土地补偿工作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王化庄村征地补偿费总计6300.077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王化庄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3982.077万元(位于北京市行政界内、实际权属为王化庄村的集体土地11.2550公顷,共计3714.150万元;本次同步实施的位于河北省行政界内、实际权属为王化庄村的集体土地0.8119公顷,共计267.927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2318.000万元。

三、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王化庄村农业人口37名,其中:劳动力18名,超转人员1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02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12-1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9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燃气用地、消防设施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柏树庄村、荆家务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柏树庄村集体土地5.158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柏树庄村征地补偿费总计2642.371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柏树庄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L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1702.371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94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柏树庄村农业人口14名,其中: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5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3〕12-2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3〕9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22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燃气用地、消防设施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柏树庄村、荆家务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集体土地5.7591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该项目涉及荆家务村征地补偿费总计3130.503万元,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征收土地位于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所在区片为大兴区1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共计人民币1900.503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123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荆家务村农业人口18名,其中:劳动力8名,超转人员7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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