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阳药学职称评审指南(范围+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27 17:57:04作者:橙橘网

2023年咸阳药学职称评审指南(范围+条件)

  按照咸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程序

  1. 个人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申报入口:点此进入

  2. 评审费用:(1)初级职称评审100元/人;

  (2)中级职称评审200元/人。

  3. 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4. 填写信息:申报单位、参评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保持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无法联系,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资讯信息、造成延误的,其责任由申报单位参评人员自行承担

  >>所需要的附件材料,点此查看:咸阳涉药工程职称评审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二)逐级审核

  1. 逐级审核时2023年12月6日前完成

  2.审核流程:用人单位——>各县区市场局、人社局审核——>咸阳市人社局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市区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跟多有关逐级审核内容,点击查看:咸阳涉药工程职称评审方式是什么?

  二. 评审范围

  1. 药学专业:在咸阳市从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检查、研发、生产、经营、检验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涉药工程专业:在咸阳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政策规定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的除外)、返聘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三.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 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聘任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聘任年限要求为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岗位条件

  1.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1:1申报。

  2.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3. 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要严把评审质量,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

  >>更多申报条件,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药学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药学、涉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确认。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更多相关说明,点击查看:咸阳药学职称评审有哪些注意事项?

  五、相关要求

  1. 请参评人员和审核单位认真学习《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附件1、2),按照《说明》规范进行操作,以免耽误正常申报进程。

  >>更多相关要求,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药学职称评审申报相关要求有哪些?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29—33210252

  市市场局联系电话:029—33351872

  资料报送: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029-33555988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5号劳动大楼西四楼)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

本文标签: 职称  咸阳市  药学  人员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