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加速探底 静待趋势明朗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5-31 18:16:30作者:橙橘网
好消息不断!
继近日南京公积金可逐月提取还商贷后,就在刚刚,南京再发布重磅政策:35周岁以下大专直接落户,40周岁以下缴纳6个月社保的大专生可落户!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贷、支付房租细则出炉...
上周,南京出台重磅政策:,有很多网友咨询具体操作细则。
就在近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委托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细则。
01委托公积金逐月提取还商贷
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细则出炉,要满足4项条件
一、业务概述
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签订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的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可以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中心根据商贷银行反馈的职工上月已归还商贷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9日开始(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签约人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至职工商贷还款银行卡,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贷本息。
二、办理条件
委托补充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出现逾期且当期已还清。
2.签约人需先签订逐月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3.签约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补充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补充逐月还商贷。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
3.贷款证明(可联网获取贷款信息的无需提供)。
四、办理方式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分批次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五、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取签约人商贷银行反馈的上月实际月还款金额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扣除当期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两者中的较小值。
0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不仅如此,最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购房贷款申请指南也发布细则。
一、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
3.多子女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提供);
4.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在线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及多子女家庭,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额提高20%。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季度可以办理1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3个月(按90天计算)。
《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03南京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利率
南京公积金最新贷款利率: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
首套房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
二套房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套房: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2023年6月1日实施)
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1、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最高限额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额度执行。按照现行规定,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如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2倍。
2、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3、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须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
二、35周岁以下大专直接落户,刚刚南京落户政策再调整
5月31日消息,南京市公安局日前就《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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