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聪与自如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9 15:05:32作者:橙橘网
个人所得税信息复核
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延期审核按申请有效期截止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1.查询个人缴税情况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2019年及以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18年及以前的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查询2019年及以后的个税纳税记录,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纳税记录打开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3)查询2018年及以前的个税完税证明,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税务干部或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2.核对已缴税款
2019年及以后的个税纳税记录(见图1):查验第三列“入(退)库日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对应的第二列“实缴(退)金额”显示的税额,累加额需大于零。
图1:《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表样
2018年及以前的个税完税证明(见图2):查验第五列“入(退)库日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对应的第六列“实缴(退)金额”显示的税额,累加额需大于零。
图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表样
按以上方法计算,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大于零。如果不符合,则审核结果不通过。
3.处理方式
(1)申请人如对纳税记录或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信息存在异议的(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退)库日期”和“实缴(退)金额”等),请与任职单位的办税部门或办税人员联系,核对实际缴税情况与纳税记录或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信息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情况,需由任职单位或本人与任职单位所在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2)以上情况经查询无误,仍需申请人工复核的纳税人,请于复核申请期限内,携带下述材料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层B岛综合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①普通个人:《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近五年完税证明与纳税记录。
②律师:《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近五年完税证明与纳税记录、律师证原件。
③个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近五年完税证明与纳税记录、合伙协议签字页。
④个体工商户:《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执照原件、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由主管税务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