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材料+方法)

更新时间:2023-11-24 16:54:39作者:橙橘网

嘉兴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材料+方法)

  嘉兴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大修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2、申请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余额。

  3、所大修的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4、提取申请日期在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

  大修行为发生起始日期:

  大修以危房鉴定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

  1.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2.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500元计算。

  二、申请材料

  三、操作方法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线上操作步骤: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后,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进入事项界面选择符合自身的办理情况进行办理。(目前仅限于缴存人本人线上办理,委托办理或缴存人以外直系亲属参与提取需至窗口办理)

  (一)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仅申请人提取”,从“建造、翻建、大修、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中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事项,点击“确定”。

  (二)进入“在线填表”界面。个人基本信息将自动显示至页面。填写“申请提取金额(元)”、收款银行及开户账号。其中申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页面显示的“账户余额”。

  (三)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无法共享获取时需提供)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在上传材料界面,材料名称前带“*”为必传项,除身份证外,需上传材料如下:

  (1)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2)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3) 不动产权证。

  (4)大修审批证明。

  (四)申请人提取申请提交成功后,中心将进行后续审核,审核成功后即进入提取流程

  注意:如提取所需申请材料不全或无法共享获取,请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至业务窗口办理。

本文标签: 自住  住房  申请人  直系亲属  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