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幼儿园退费规定

更新时间:2023-05-30 20:21:24作者:橙橘网

海口幼儿园退费规定

  海口幼儿园退费要求

  《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幼儿园退费应当以幼儿实际在园时间为依据计退。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幼儿入学日,截止点为幼儿实际离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22天计算。

  具体退费方法:

   (一)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按月退费,幼儿不在园连续满一个月的,退还一个月的保教费;连续不在园满半个月的,退还半个月的保教费;连续不在园不满半个月的,不退还保教费。

  (二)伙食费应单独核算,学期末或月末向幼儿家长公布收支情况,有结余的应全部退还幼儿家长。幼儿缴纳伙食费后因故连续请假2天以上,从请假第ニ天开始伙食费可滚动到下个月使用,由幼儿园计算幼儿实际不在园天数,于学期末统一计退。

  (三)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教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四)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后据实退还。

本文标签: 幼儿  保教  幼儿园  一个月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