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图书馆设置点公开征集活动
2023-11-04
更新时间:2023-11-01 12:20:13作者:橙橘网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资格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
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镇。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镇为:儋州市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万宁市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北大镇,琼海市会山镇和屯昌县南坤镇。
二、资格申报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以上“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第(一)条要求,已申请该项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者(含已享受该项加分的往届生)不需申报。经民宗部门审核符合该项加分资格的考生,可直接获得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资格。
(二)符合以上“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第(二)条要求,有意愿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申报,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报考资格。
(三)考生须提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资格申请表》,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