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3-11-06 18:48:17作者:橙橘网

汕头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汕头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租住商住住房的

  (1)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汕头市全市(包括: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范围内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已婚的,申请人本人及配偶酩下的无房产证明;未婚的,申请人本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原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或本人未婚声明书)原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原件。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公共租赁房屋合同原件;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原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或本人未婚声明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付款凭证原件。

本文标签: 原件  证明材料  申请人  声明书  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