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中国公司上市的条件)
2024-05-28
更新时间:2024-05-28 20:10:36作者:佚名
一、车祸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
8、后期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无责方逃逸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交通事故后,一方被认定为无责任方的,因为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通常人们会以为无责任就不用赔偿了。不过,法律上对一些伤害,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但是为适当补偿另一方的损失,所以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收到责任认定书后,赔偿事宜会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如果有保险的就是由保险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