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成立商业事业部 孙嘉出任首席合伙人
2024-01-14
更新时间:2024-01-14 21:36:10作者:橙橘网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1月12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2023年第四季度,12329热线电话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来电75927个,其中关于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热点问题之一,对此,公积金中心给予详细解答。
提取条件
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根据太原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按自然年度限额管理,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每年25000元;
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每年10000元;
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上述提取金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提取频次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额内可以按需分次提取。
提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六城区、清徐县缴存职工可通过太原“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申请柜面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
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柜面申请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可以选择证明承诺)、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
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首次申请提取时,还应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到业务承办机构柜面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