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W能装什么样的家?北京海淀224㎡大平层,贫穷使我流下了眼泪
2024-05-12
更新时间:2024-05-12 17:01:29作者:佚名
1、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2、住院报销比例: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3、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4、按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