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列入大连低保家庭成员范围

更新时间:2023-12-11 10:27:19作者:橙橘网

哪些人员不列入大连低保家庭成员范围

  哪些人员不列入大连低保家庭成员范围?

  答:下列人员不列入家庭成员:

  (一)脱离家庭,独立生活3年以上(含3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依法确定的失踪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不包括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员);

  (四)戒毒期为3个月以上的正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的人员;

  (五)在部队服义务兵役的人员、军校士官学员;

  (六)在部队服志愿兵役的未婚人员;

  (七)依法确定的其他人员。

  ➤推荐阅读:申办低保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

本文标签: 人员  家庭成员  低保  兵役  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