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16:26:31作者:橙橘网
沈阳失业金申请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沈阳失业金申请咨询电话号码: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以下情形,应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的、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领金期间死亡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其遗属可按规定申请丧葬抚恤待遇。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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