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18:19:11作者:橙橘网

昌吉州玛纳斯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岗位8人、驾驶岗位2人(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聘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三)岗位要求

  1.灭火救援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19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2.驾驶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至2004年4月19日),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车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游泳潜水、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登记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

  5.取得A1、A2、B2驾驶证的优先;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聘用后予以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7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报名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县(乡镇)任意报名点(附件4)。

  (三)报名方式

  招聘对象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前往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

  招聘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和工作单位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四)资格审查

  招聘对象递交报名材料后,由各报名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五)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六)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七)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八)笔试

  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以消防常识、生活常识为主。

  (九)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十)公示

  以上环节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后招聘单位可与新入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和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人员入队后将参加为期10天的入职培训,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入职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补缴训练伙食费、被装费等。

  (十二)人员补聘及调剂

  报考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培训期满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往低递补聘用,结合招录单位整体情况及聘用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调剂至指定乡镇工作。

  (十三)招聘分配

  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分配至各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实行轮休工作机制,24小时驻勤。

  四、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玛纳斯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玛纳斯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

  1.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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