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要多久才不能做鉴定(轻伤多久可以做鉴定)
2024-03-15
更新时间:2024-03-15 20:22:30作者:未知
专业拆迁律师最害怕委托人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律师,您能保证百分之百能胜诉吗?”律师真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根据职业道德标准,专业拆迁律师不允许对委托人作出关于案件代理结果的任何承诺。
但是胜诉仅凭拆迁律师的一己之力就可以完成吗,这还需要委托人的配合。
譬如收集、提交相关证据,以便律师能够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那么,在征收维权中哪些证据需要委托人有意识的收集、保留呢?
在征收维权过程中,你所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主体资格证据
主体资格信息是委托人能够参与法律程序获得保护的基础。
包括委托人据以获取征收补偿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
其中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要保管好租赁合同,工商登记信息,交租金的收据等等。
另外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也很需要。
当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
这些证据如果有,一定要保存好;如果缺少部分证据也不要担心,专业拆迁律师会告诉你该如何准备其他东西。
2、程序证据
程序证据是指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行为时根据法律规定所做出来的活动而形成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为征收土地、房屋的公告,搬迁奖励通知,拆迁许可证,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等,部分地区还会有其他不同的通知,这些都要保存好,如果没有,可以找邻居复印一份。
如果有听证协调等程序,要注意有没有记录自己的意见。
3、实体性证据
要对拆迁前和拆迁时的房屋进行拍照留有证据,照片上最好有时间能够反映拍照日期。
如果是房屋遭强拆的照片,最好让拆除房屋的机器,房子,拆房人在一张照片中体现出来。
另外,一定要报警,即便是警察已经在拆除现场也要报警,出警不出警是公安机关的事,报不报警是你自己的事情。
对于电话等可以进行录音,不要忘了保存证据。
还有能够证明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证据,签收的初步评估报告等等都要保存下来。
特别提示
①拆迁方提出的不合理协议最好不要签字!不要领取补偿,否则剩余的救济空间会变得很小。
②证据最好是原件,如果有录音或者拍的照片,千万不要删除原件,即便是复制到其他电脑或者硬盘中,原来手机的拍照或者录音也不要删掉!切记!
③评估测量如果与实际不一致,一定要提出质疑。
评估测量是判断房屋价值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申请复核评估。
④如果已经与拆迁方达成协议,一定要注意向其索要协议原件。
有些拆迁方会先让被征收人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最后被征收人看着自己已经签字的文件也无可奈何。
所以对于空白协议千万不要签字!